招生就业处是学院主管招生工作和就业工作的职能部门,其主要职能是: 一.根据学院发展规划和当年国家招生政策,编报当年学院普通招生总规模,论证申报当年招生计划和分专业招生计划。 二.修订并发布《招生章程》和《招生简章》,开展招生宣传工作,进行生源市场调研,协调疏通与省市招生部门的工作联系。 三.组织实施普通学生招生工作和新生资格审查。 四.提交年度招生工作报告,向教务处、院(系)反馈生源市场动态信息,为专业改造及教学改革提供市场依据。 五.组织实施陇东地区研究生招生考试和我院专升本、中师转段生等类型生源考生的考试、评卷、录取工作。 六.编报就业年度计划,办理就业手续。 七.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宏观指导、综合协调和咨询服务工作,引导院(系)发挥就业指导的主体作用。 八.开展就业调研工作,建设就业信息网络,反馈就业动态,进行就业市场考察工作。 九.组织就业双选会,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优秀大学毕业生、西部计划、特岗计划和各类招考的组织协调工作。 十.负责毕业生档案管理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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